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
发文标题: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财预[2005]141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05-4-3
实施时间:2005-4-3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湖南
发文内容:
现将《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财金〔200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不得违规担保。全面清理各种财政担保事项,坚决纠正和防止各种违规担保行为。
二、不得擅自举债。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担保法》的要求,规范举债行为,控制债务规模,并通过进一步完善偿债机制,加大对现有债务的清偿力度。
附件:
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财预[2005]141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05-4-3
实施时间:2005-4-3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湖南
发文内容:
现将《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财金〔200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不得违规担保。全面清理各种财政担保事项,坚决纠正和防止各种违规担保行为。
二、不得擅自举债。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担保法》的要求,规范举债行为,控制债务规模,并通过进一步完善偿债机制,加大对现有债务的清偿力度。
附件:
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43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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