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库[2012]5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2-5-22
实施时间:2012-5-22
法规类型: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财库[2012]5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2-5-22
实施时间:2012-5-22
法规类型: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为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及对外开放的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进行了修订。现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反馈。联系电话:010-68552144,010-68552269
附件:1.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
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对照表
财政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通知](/uploads/article/20251101/690618d4e852e.jpeg)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44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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