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22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18-3-5
实施时间:2018-4-6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22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18-3-5
实施时间:2018-4-6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3月5日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1、2),自2018年4月6日起执行。原《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16项修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
2.16项修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3.16项废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5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45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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