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评协[2017]4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17-2-16
实施时间:2017-2-16
法规类型: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湖南
发文内容
各市州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我会决定开展2017年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州协会)应积极组织所辖资产评估机构参与此项工作,指导资产评估机构按本通知要求规范、及时填报相关指标信息。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含省外资产评估机构在湘设立的分支机构,下同)应指定专人负责综合评价工作。相关指标填列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填报前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的填列要求,如实填报,并对填报内容负责。
  各资产评估机构填报的各项指标信息应当附有证明其真实性的文件材料,如:缴纳社保情况指标,应根据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网上查询的社保缴费清单填列;奖励指标,应根据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奖励文件填列。
  三、为保证综合评价指标信息的汇总、评价,各资产评估机构不得自行修改综合评价指标中的数据格式,并确保填写的相关信息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保持一致。
  四、省直管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与2017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材料一并上报我会;市州协会所辖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材料报当地市州协会,市州协会应对所辖资产评估机构填报的综合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所辖资产评估机构填列的综合评价信息(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地区2017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材料一并上报我会。
  五、我会对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材料进行测算评价,对拟进入综合评价前10名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核查。
  六、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根据《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2017年修订版)的要求填列。(点击我会网站下载)。
  七、综合评价材料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会会员部联系。
  联系人:姚银
  电话(传真):0731-85165268
  电子邮箱:2687816643@
  附件: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2017年修订版)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2月16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45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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