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深圳市政府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2013年深圳市政府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3-11-8
实施时间:2013-11-8
法规类型:国债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3-11-8
实施时间:2013-11-8
法规类型:国债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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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代理发行2013年深圳市政府债券(一期)有关事宜的通知》(深财库【2013】6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3年深圳市政府债券(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3年11月15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4.11%,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3年11月11日,每年11月11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18年11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债券于2013年11月15日起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质押式回购。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现券证券名称为“13深圳01”,证券代码为“130116”,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6116”。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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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47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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