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发文标题: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辽财企[2010]966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0-11-12
实施时间:2010-11-12
法规类型: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辽宁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不含大连),省直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10]30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上报方式
  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继续要求网上直接报送,具体报送流程及注意事项、决算参数、企业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请登录“辽宁财政企业服务网”()下载区中下载。省财政厅不再另行印制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请各市财政局做好落实工作。
  二、财务报告审计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应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各地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提出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应着重披露的内容。未按国家规定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财政部门在对其实行联合年检时,应提出不予通过年检的意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三、上报内容及时间
  省直外商投资企业请于2011年6月1日前完成网上数据报送工作。各市财政局请于2011年6月15日前完成网上数据报送工作,并同时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以下材料: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2010年度汇总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及其电子文档;汇编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情况所作的综合分析及对有关问题的说明,应包括企业投产经营情况、报表汇总情况、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当地外商投资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及决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四、其他要求
  省直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登记证新增、变更、注销等打证任务及年检工作从2011年起下放到各市财政局,由各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程序予以办理。请各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外资决算及管理工作,明确分工,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我们将继续对各地区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的数据质量、财务决算说明书、报送及时性等方面进行考核。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47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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