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实地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陕评协[2023]40号
发文部门: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23-8-26
实施时间:2023-8-26
法规类型: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陕西
发文内容: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27号)要求,省评协决定对31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2023年资产评估业务报备实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范围内抽选的31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2023年8月30日至9月8日
三、检查内容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全部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已按规定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系统进行报备(或在报告编码系统中进行统一编码,以下统称“业务报备”),是否存在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况。
(二)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是否与业务档案保持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存档的资产评估报告扉页,是否带有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其中:2021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中评协〔2018〕44号)规定执行;2022年1月1日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号)规定执行。
(三)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是否已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省评协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发生变更。
(四)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对自查发现问题完成整改,整改之后是否合规。
四、检查要求
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及时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并做好配合工作,于8月29日前将人员信息和单位详细地址报送至省评协。
联系人:张家瑞 029-68936475
附件:资产评估业务报备实地检查名单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8月26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47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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