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牌轻型越野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北京牌轻型越野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4]10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4-7-5
实施时间:2004-7-5
失效时间:2008/1/31 0:00:00
法规类型:消费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补充说明:
发文文号:财税[2004]10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4-7-5
实施时间:2004-7-5
失效时间:2008/1/31 0:00:00
法规类型:消费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牌轻型越野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II) 》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 [2000]26 号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对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在 2003 年 4 月 18 日 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 生产销售的 BJ2032Z 3C 2UI 型和 2002 年 11 月 7 日 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 生产销售的北京牌 BJ2032Z 3C 2U2 型越野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 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年 七月五日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4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1-31
实施时间:2008-1-3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9]1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2-25
实施时间:2009-1-1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48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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