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普通发票抽奖活动的公告
发文部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西藏
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倡导诚信纳税,进一步调动消费者消费后主动索取发票、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发票管理和协税、护税的氛围,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开展普通发票抽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抽奖发票范围
(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
(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
(三)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税控发票。
二、 抽奖时间及方式
(一)抽奖时间。
普通发票抽奖活动每月举办一期,每期于当月10日21:30在西藏影视文化频道播出。
(二)抽奖方式。
1.消费者可登陆“西藏国税”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xztax.gov.cn)点击“普通发票查询及抽奖”,录入参与抽奖发票相关信息(即: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金额)比对通过并登记参与抽奖的可参与抽奖活动。
2.抽奖发票池的确定。将消费者当期成功录入的参与抽奖发票相关信息归集确定为抽奖发票池,中奖发票从当期所采集的抽奖发票池中随机抽取产生。
3.发票抽奖活动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现场录制,并通过西藏影视文化频道《爱国护税 幸运相伴》栏目播出。
三、 奖金及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1名, 奖励现金20000元(税前,下同)。
(二)二等奖3名 ,奖励现金10000元。
(三)三等奖5名 ,奖励现金5000元。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可根据社会公众参与情况下相关部门对奖励金额、奖项数量的设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结果将通过适当方式向公众告知。
四、 中奖信息查询
(一)发票中奖信息除现场公布外,于每月11日在《西藏商报》上刊登。
(二)发票中奖信息从11日开始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消费者可登陆“西藏国税”门户网站 (网址: http://www.xztax.gov.cn)点击“普通发票查询及抽奖”查询中奖信息。
五、 兑奖
(一)兑奖时限。每期中奖发票自现场抽奖公正生效之日起60日内为中奖发票的有效兑奖期(兑奖截止日期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兑奖地点。各级办税服务厅。
(三)所需资料。中奖者需持中奖发票的完整发票联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经税务部门审核中奖发票真实、有效后,在兑奖发票上加盖“已兑奖”戳记,填写《西藏自治区有奖发票中奖兑付表》后,由中奖人所在地的办税服务厅兑付现金。
(四)兑奖规定。中奖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经鉴定为虚假发票的;
2.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3.票面破损、污染严重以及填写内容或中奖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无法辨认的;
4.超过兑奖时间未兑奖的;
5.兑奖所需资料不齐全的;
6.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
六、 其他
(一)兑奖时,由支付奖金的税务机关依法向中奖人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二)消费者如对普通发票抽奖活动或对抽奖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12366或6837628进行咨询。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49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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