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长春市拔尖会计人才报考吉林大学2010级会计硕士财政政策支持的通知
发文文号:长财会[2010]780号
发文部门:长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0-7-29
实施时间:2010-7-29
法规类型: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长春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适应我市市场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促进我市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长春市财政局经与吉林大学协商,对报考吉林大学会计硕士(简称MPA)的长春市拔尖会计人才培训班学员给予政策优惠。现将吉林大学2010年招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简称 MPA)介绍
MPA,是面向会计职业,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国际会计准则,熟悉市场经济规律的高层次、高素质的高级职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三、培养方式及学制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采用非全日制在职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可延至四年。
四、课程设置: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五、学位授予
规定年限之内修满45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吉林大学授予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可获得吉林大学授予的会计硕士学位证书。
六、优惠政策
长春市拔尖会计人才培训班学员考入吉林大学商学院MPA,经财政局确认后可享受优惠政策如下:
1.免修学分
长春市拔尖会计人才培训班学员在培训班学习期间与MPA相同课程的学分在学员考入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时仍然有效,有效期自参加会计拔尖人才培训班开始三年之内;
2.补贴学费
长春市拔尖会计人才培训班学员考入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且在拔尖会计人才培训班和MPA研究生班顺利毕业,长春市财政局予以5000元学费补贴;
3.优先录取
1)结合考生初试、面试成绩等因素,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对于优秀人才,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录取分数线总分给予适当照顾;
3)对于优秀人才,总分达到录取分数线,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外语分数给予适当照顾;
七、报考流程
1.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将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日—7月12日,网址于6月3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zz10.html)向社会公布(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zzlk.ut.edu.cn)。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考院系:商学院)。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省内考生网上报名后,到现场报名时须携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本人身份证(★要求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7月16日—7月19日到长春师范学院新图书馆一楼(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照相。报考者当场核对照相后打印出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相关信息后,签名确认;
3.详细信息可咨询吉林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
八、考试
入学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考试科目为:英语、综合知识,共计2门均为全国联考。英语(满分100分)、综合知识(满分200分),综合知识包括财务会计(80分)、数学(40分)、写作(40分)、逻辑(40分)。综合知识中的数学部分由初等数学(30分)和一元函数微分学(10分)构成。
全国联考时间:2010年10月30-3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通知。
2.复试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政治理论、综合面试,由吉林大学自行组织。
九、入学及授课地点
入学时间:2011年3月;
授课地点:吉林大学商学院(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咨询信箱:bshoolc@; mbajlu@
咨询网址:
电话:0431-85166123;85166257;85629200;85168800;88499739
地址: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303室(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北区八舍115室(明德路北胡同)
长春市财政局 会计处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49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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