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会[2015]2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5-4-28
实施时间:2015-4-28
法规类型: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沪财会[2015]2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5-4-28
实施时间:2015-4-28
法规类型: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
2005年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05]38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8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1035.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