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的通知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财法[2014]131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4-1-20
实施时间:2014-1-20
法规类型: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北京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京财法[2014]131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4-1-20
实施时间:2014-1-20
法规类型: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北京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删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废止和失效目录中的《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随电价征收附加费办法的通知》(京财预[1999]1818号文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1月20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的通知](/uploads/article/20251109/69105863d93b7.jpeg)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1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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