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发文标题: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政办发[2016]11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6-4-8
实施时间:2016-4-8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青岛
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对贯彻落实《规划》的认识,把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承载力和宜居度。
  二、各区市政府作为《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财力投入,明确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养护等各项工作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规划》实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市政基础设施总体水平,为保证城市安全运行做出贡献。
  《规划》由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印发。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8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1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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