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2016年老农保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2016年老农保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人社发[2016]5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2016-1-15
实施时间:2016-1-15
法规类型: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黑人社发[2016]5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2016-1-15
实施时间:2016-1-15
法规类型: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我省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年利率为2.75%,2016年老农保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1.50%。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15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1798.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