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周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周的通知
发文文号:人社厅函[2012]350号
发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2012-8-2
实施时间:2012-8-2
法规类型: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350号,以下简称《活动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做好网络招聘周活动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活动的统一部署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的组织领导,重点组织本地区省级和市级具有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积极参加本次网络招聘周活动。目前已经是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单位的机构自动参加本次活动。
  (二)未与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在申请参加本次活动时,请按照《活动通知》要求,填写《2012年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周活动登记表》(以下简称《活动登记表》),并将书面稿传真至010-84202628,将电子稿报至zpw@mohrss.gov.cn。目前正在申请参加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的地方机构应统一参加本次活动,按本通知要求数据上报方式上报招聘信息。
  (三)本次网络招聘周活动实行统一活动标识,参加活动的地方网站应在首页明显位置标挂统一标识并链接至全国主会场页面,同时开设分会场页面及相应的信息专栏,显示本网站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参加本次活动的网站应于8月18日24时前完成标挂统一标识和开设专栏工作,我部将于19日进行检查。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辖区内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网站与全国公共招聘网的首页链接工作。请尚未与全国公共招聘网链接的各级网站尽快在首页的明显位置加入全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的链接。
  (五)上述《活动通知》和《活动登记表》、本次活动统一标识和分会场页面模板、链接用全国公共招聘周统一标识均可从全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和中国国家人才网()下载。其中,分会场页面模板应用技术支持电话为010-84215684。
  二、关于活动的具体工作
  (一)信息采集工作。请参加本次活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在活动开始前,重点收集一批对文化知识和专业能力有一定要求、但不要求工作经历的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同时收集一批本地区组织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信息。
  (二)信息回链工作。参加本次活动并主要以互联网平台提供招聘信息服务的机构,所上报的招聘岗位信息和用人单位信息必须填写原始网页地址(URL),具体要求见《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1号)文件附件2中指标ACE760的有关要求,以便在全国公共招聘网实现信息回链至本地网站的原始网页。我部将对各机构设置回链数据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三)信息上报工作。已与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继续按照要求正常上报数据。未与全国公50底前的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信息,在8月18日、20日、23日分三次上报本地区的招聘岗位信息,上报方式为:
  1.由我部根据各机构上报的《活动登记表》内容,向各机构核发全国公共招聘网后台管理系统登录账号。
  2.登记机构使用账号信息,打开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访问www.cjob.gov.cn/,登录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后台管理系统。
  3.登录后台系统后,点击系统左侧功能菜单中的"信息维护"模块,即可按照菜单提示,实现"单位岗位信息维护"、"招聘会信息维护"、"单位岗位信息导入"、"招聘会信息导入"等操作。
  4.信息填报:(1)直接填报:在后台系统中直接录入相关信息后上报。(2)导入填报:从后台系统中下载excel模板,在excel模式中录入数据,再通过后台板导入信息上报。
  三、关于活动的其他要求
  (一)请已与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于8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国公共招聘网编辑室(zpw@mohrss.gov.cn)提供以下两类信息:
  1.提供机构宣介信息。全国公共招聘网将宣传介绍各联网机构的基本情况,向社会推荐一批信息服务质量较好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请各联网机构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要求,提供本机构简介、业务介绍、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同时提供本机构标识(logo图片,尺寸:高50px×宽130px),供全国公共招聘网集中发布展示,进行宣传介绍。
  2.推荐诚信用人单位。全国公共招聘网准备向社会推荐一批招聘岗位信息真实有效、用工合法规范、群众比较满意的用人单位。请每个联网单位推荐10家本地区信誉较好的用人单位,提交推荐用人单位花名册,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全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码、单位类型、所属行业、人员规模、注册资金、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简介、联系电话、联系人、用人单位标识(logo图片,尺寸:高50px×宽130px)、本地网站用人单位信息的回链地址等,供全国公共招聘网择优向社会推荐发布。
  (二)参加本次活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招聘信息质量管理,确保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服务。我部将对各地上报信息的质量进行评估,并在活动结束后对积极参加本次活动、提供信息质量好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表扬。
  (三)参加本次活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注意收集本次活动的典型新闻线索,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网络招聘周活动的实际招聘(应聘)效果的事例,包括可供电视采访的求职高校毕业生、招聘用人单位的新闻素材,供新闻媒体宣传使用。请各机构在8月15日至31日期间,将上述新闻线索信息提供至全国公共招聘网编辑室(010-84201628,,00-84202628)。
  (四)参加本次活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对本地区互联网服务网站参加活动期间的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包括信息发布量、网站访问量、简历投递量等,并于9月1日前上报本机构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总结,内容包括上述统计数据和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方法和工作成绩等,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至zpw@mohrss.gov.cn
  附件: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机构宣介网页内容填报表(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代章)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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