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发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发文文号:内政发[2015]65号
发文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5-6-9
实施时间:2015-6-9
法规类型: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内蒙古
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经研究论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6项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2015年6月9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2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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