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7-4-24
实施时间:2017-4-24
法规类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市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管理办法》(沪财预[2012]74号),经评估继续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4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3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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