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砂石产业的若干意见

发文标题: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砂石产业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洪府厅发[2013]79号
发文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3-8-16
实施时间:2013-8-16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南昌
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河道砂石是国家重要矿产资源,也是国家工程建设和民生建筑重要基础材料。为了有效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的持续利用和合理开采,进一步巩固我市河道采砂整治成果,实现河道砂石资源战略性管理,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重大意义
  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南昌市砂石产业,是有效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我市河道砂石资源的重要举措。它既有利于斩断非法砂石销售渠道、严控非法采砂,又有利于保护堤防桥梁安全、维系江河生态环境;既有利于维护沿江河涉砂地区社会稳定、巩固和深化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成果,又有利于充分利用我市砂石资源比较优势,大力开发砂石资源新的增长点,对于科学推动我市砂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 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创新机制和体制,实行河道采砂战略性资源管理,统筹“一湖、两江、三河”(鄱阳湖、赣江、锦江、抚河、抚河故道、潦河)等市内流域砂石科学开采,以打击非法采、运、售砂为切入点,着力打破旧有格局;以科学规划、强化监管为突破口,着力建设规范化砂石市场;以保护生态、促进和谐为前提,着力推动砂石产业可持续发展;以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为支撑,着力繁荣砂石市场;以财政增收、群众受益、社会和谐、持续利用为远景,着力实现我市“河畅、水清、岸稳、景美”目标。
  三、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科学文明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运销砂行为。
  ——统筹兼顾、规划先行。科学规划采区、砂场,确保采区规范可持续开采,统筹保障各区域砂石供应。
  ——科学管理、锐意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的若干意见》(洪府厅发[2011]38号)文件精神,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长效化科学管理。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适时、适度、科学引入多元化成分参与砂石市场竞争,促进砂石产业的发展。
  ——政策支持、集约发展。强化政府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产业技术创新和砂石深度加工,拓展深加工产品市场,推动砂石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
  四、净化砂石市场
  1.坚决打击违法开采行为。严格落实河道采砂属地管理及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采区开采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点、定时、定量、定船、定功率”管理;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坚决取缔违法开采砂石企业,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挖砂船只作业,严禁在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鱼类传统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采砂,对重大非法采砂案件要挂牌督办,依法严格惩处;稳妥推进和完成过剩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
  2.坚决打击违法运输行为。水务、交通、海事、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严厉查处非法砂石装运、超载运输、违章运输、影响市容等水上及陆地违法运输砂石行为。
  3.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水务、工商、交通、海事、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偷逃税费、欺行霸市、阻扰合法生产经营等违法经营砂石行为。清理影响防洪、通航、饮水安全、不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等要求的砂场(砂石码头)。
  4.坚持河道采砂综合治理。深化河道采砂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加快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河道采砂生态保护、社会管理和产业发展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定期发布合法砂石企业名单。
  五、规范行业管理
  1.加强砂石行业规划管理。坚持规划先行原则,严格按规划合理有序开发,保障砂石市场平稳供应和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水务、国土、环保、规划、交通、海事、城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编制行业规划,依法科学合理设置砂场(砂石码头)布局,依法科学合理划定砂石可采区和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保留采区,对赣江等砂石资源趋近枯竭流域实行保护性开发。
  2.严格砂石行业制度管理。对砂石行业实施更为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和税费征管要求,严把行业准入关。实行采砂船舶统一调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砂石行业的社会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办法,建立砂石资源开发社会和环境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税费征收和使用管理。
  3.完善砂石行业市场管理。建立砂石开采、运输、销售台账和专用发票管理制度。采用信息技术实现砂石开采、运输、经营企业联网,实行在线监控。实施严格的砂石行业监管制度,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强化行业自律,对存在不如实申报和缴纳税款、违规使用发票等违法经营砂石及其他严重扰乱砂石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取消砂石经营相关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推动集约发展
  1.适时适度科学引入砂石经营竞争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市场运作,战略性管理的要求,在科学规划、持续利用、有序开采、配置合理前提下,适度引入合法砂石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以活跃砂石开采权、砂场经营权等,从而推动我市砂石产业朝着市场经济多元化发展。
  2.支持龙头砂石企业做大做强。对砂石龙头企业,在市场拓展、规模扩大、融资贷款、人才技术引进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大力发挥企业龙头引领作用。
  3.统筹谋划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本地砂石资源优势,转变以赣江为主的开发思路,统筹谋划抚河、抚河故道、锦江、潦河及鄱阳湖区域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最大限度保护生态和节约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引导砂石产业集约化发展。引导企业大力发展砂石深加工和节能环保技术,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提高砂石资源利用率,以技术革新提升产品品质;加强砂石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不断推动我市砂石行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
  5. 拓展深加工砂石产品市场。不断优化行业投资环境,创办砂石深加工产品展销平台,鼓励行业间交流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和资本引进;支持企业发展营销网络,拓展市场范围,扩大提升市场影响力,形成品牌效应。
  6.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大力发挥国有砂石企业示范作用,切实做好“平价砂石进社区”活动,保障砂石市场平稳供应,优先保障重大重点工程砂石供应;不断增强企业社会服务意识,稳步提升服务水平,扩大砂石资源社会效益,最大限度改善民生、服务南昌经济发展。
  2013年8月16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砂石产业的若干意见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4492.html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