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填报事项的通知
发文标题: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填报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财外[2009]180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09-12-18
实施时间:2009-12-18
法规类型:财务快报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粤财外[2009]180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09-12-18
实施时间:2009-12-18
法规类型:财务快报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省属金融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填报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15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填写报要求,认真填写报,于每季后10日内向省财政厅(外经金融处)报送《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及其分析报告,第三季度遇国庆节顺延3天。各级金融企业以法人为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
本通知自2009年第四季度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4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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