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内设单位情况,包括各单位的名称、办公电话、传真号码、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职务以及机构职能等信息。

  1、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21个内设单位,分别位于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和张店区和平路13号两个办公区,工作时间为上午8:30 - 12:00,下午13:30 - 17:00,邮政编码为255000。内设机构具体如下:

  2、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能介绍: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协调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实施“智慧化监管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工作。承担招商引资有关服务工作。

  3、组织人事科

  职能介绍: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政策法规科

  职能介绍: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审查、实施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全区性影响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工作。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5、信用监督管理科

  职能介绍:按照上级规定组织实施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协调应用。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依照职责承担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权限负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指导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程序和措施。指导和推进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工作。负责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6、价格监督检查科(挂反垄断办公室牌子)

  职能介绍:负责拟订全区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辖区内公平竞争制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7、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职能介绍:负责拟订全区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按照权限监督管理全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实施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配合市主管部门做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8、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职能介绍:拟订全区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网络经营主体建档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实施并指导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9、市场规范管理科

  职能介绍:负责管理全区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管全区农资市场经营活动。承担相关旅游、文物、野生动物等市场专项整治以及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10、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牌子)

  职能介绍: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实施消费投诉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咨询、投诉、举报受理、舆情监测、转办、处理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张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1、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科

  职能介绍: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2、质量发展认证认可科

  职能介绍: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按授权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工作。按照权限组织调查产品质量事故。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鼓励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按照上级部署实施全区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按照上级部署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13、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职能介绍:拟订全区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按照权限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14、综合协调督查科(挂食安委办公室牌子)

  职能介绍: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食安山东”建设,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实施国家、省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督查工作。

  15、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职能介绍: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16、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职能介绍: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全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并指导小餐饮、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经营行业、餐饮服务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除食品生产企业外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除食品生产企业外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牵头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以及委托第三方开展快检工作,制定食品安全快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研判快检结果,提高抽检靶向性。负责局快检车使用的牵头协调工作,指导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所做好快检车的使用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全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17、药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科

  职能介绍:按照权限负责全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按照权限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互联网销售备案制度;承担执业药师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按照权限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承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药品经营管理权限。按照权限配合做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承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药品生产管理权限。按照权限配合做好药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权限负责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承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管理权限。按照权限配合做好医疗器械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经营环节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承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权限。按照权限配合做好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宣传国家、省、市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以及质量安全科技发展政策。贯彻落实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政策,组织开展全区医药产业发展调研,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为全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1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职能介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按照分工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按照权限负责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登记事项进行审查。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

  职能介绍: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管理商品条码。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20、新闻宣传调研室

  职能介绍:公布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信息,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分析和协调舆情事件,组织舆情事件处置,承担舆情事件新闻发布。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21、财务科技科

  职能介绍: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按照上级规划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相关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指导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工作。规划全区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智慧化监管系统”的实施保障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快检工作的经费保障及招投标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快检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21个内设单位,分别位于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和张店区和平路13号两个办公区,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邮政编码为255000。内设机构具体如下:

  1、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牌子)

  机构名称

  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760090

  传真号码

  0533-2760090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付文刚

  职务

  主任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协调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实施“智慧化监管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工作。承担招商引资有关服务工作。

  2、组织人事科

  机构名称

  组织人事科

  办公电话

  0533-2779557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许乔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政策法规科

  机构名称

  政策法规科

  办公电话

  0533-2778387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孙淦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审查、实施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全区性影响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协调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工作。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4、信用监督管理科

  机构名称

  信用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760926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李英磊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按照上级规定组织实施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协调应用。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依照职责承担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权限负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指导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程序和措施。指导和推进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工作。负责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5、价格监督检查科(挂反垄断办公室牌子)

  机构名称

  价格监督检查科(挂反垄断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760109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13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李萌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全区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辖区内公平竞争制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6、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机构名称

  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768601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13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薛冬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全区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按照权限监督管理全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实施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配合市主管部门做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7、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机构名称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791669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马业军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网络经营主体建档监管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实施并指导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8、市场规范管理科

  机构名称

  市场规范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779350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伊继刚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负责管理全区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管全区农资市场经营活动。承担相关旅游、文物、野生动物等市场专项整治以及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9、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牌子)

  机构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778297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13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王德钊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实施消费投诉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咨询、投诉、举报受理、舆情监测、转办、处理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张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0、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科

  机构名称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科

  办公电话

  0533-2760209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黑洪刚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1、质量发展认证认可科

  机构名称

  质量发展认证认可科

  办公电话

  0533-2760220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董利娟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按授权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工作。按照权限组织调查产品质量事故。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鼓励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按照上级部署实施全区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按照上级部署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12、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机构名称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760756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姜棣

  职务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科长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按照权限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13、综合协调督查科(挂食安委办公室牌子)

  机构名称

  综合协调督查科(挂食安委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760055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许永娟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食安山东”建设,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实施国家、省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督查工作。

  14、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机构名称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765200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仇聪聪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15、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机构名称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765727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朱新宇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全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并指导小餐饮、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经营行业、餐饮服务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除食品生产企业外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除食品生产企业外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牵头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以及委托第三方开展快检工作,制定食品安全快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研判快检结果,提高抽检靶向性。负责局快检车使用的牵头协调工作,指导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所做好快检车的使用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全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16、药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科

  机构名称

  药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779762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李栋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按照权限负责全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按照权限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互联网销售备案制度;承担执业药师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按照权限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承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药品经营管理权限。按照权限配合做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拟订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承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药品生产管理权限。按照权限配合做好药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按照权限负责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承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管理权限。按照权限配合做好医疗器械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经营环节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承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权限。按照权限配合做好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宣传国家、省、市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以及质量安全科技发展政策。贯彻落实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政策,组织开展全区医药产业发展调研,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为全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1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机构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办公电话

  0533-2760057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宋贻文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按照分工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按照权限负责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登记事项进行审查。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

  机构名称

  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761107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陈静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管理商品条码。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19、新闻宣传调研室

  机构名称

  新闻宣传调研室

  办公电话

  0533-2761036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沈向钦

  职务

  主任

  机构职能

  公布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信息,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分析和协调舆情事件,组织舆情事件处置,承担舆情事件新闻发布。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20、财务科技科

  机构名称

  财务科技科

  办公电话

  0533-2760033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王木梁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按照上级规划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相关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指导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工作。规划全区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智慧化监管系统”的实施保障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快检工作的经费保障及招投标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快检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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