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工信部联规[2021]200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科学技术部,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上述未列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发文时间:2021-12-11
实施时间:2021-12-11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pdf
发文文号:工信部联规[2021]200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科学技术部,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上述未列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发文时间:2021-12-11
实施时间:2021-12-11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现将《“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国家开发银行
2021年12月11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5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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