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省直外贸企业退[免]税管理范围的通知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省直外贸企业退[免]税管理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国税函[2003]288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3-12-17
实施时间:2003-12-17
法规类型: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国税机构设置的意见》(国税发[2003]180号)精神,省局决定:
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自2004年1月1日起更名为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原来由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的中省直外贸企业退(免)税业务自2004年1月1日起调整到你局办理。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发文文号:黑国税函[2003]288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3-12-17
实施时间:2003-12-17
法规类型: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国税机构设置的意见》(国税发[2003]180号)精神,省局决定:
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自2004年1月1日起更名为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原来由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的中省直外贸企业退(免)税业务自2004年1月1日起调整到你局办理。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5711.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