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文标题: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鄂国税发[2005]18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5-3-22
实施时间:2005-3-22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湖北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发[2005]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各级国税机关审批权限暂不作调整。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5754.html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