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商业银行南沙支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广州市商业银行南沙支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国税函[2006]202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10-19
实施时间:2006-10-19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穗国税函[2006]202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10-19
实施时间:2006-10-19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我局收到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南沙支行并入总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函》(穗商银函字[2006]15号)。经核实,该支行为非独立核算支行,其成本费用均由总行进行核算,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国税转[2002]259号)的有关规定,从2006年度起广州市商业银行南沙支行由总行统一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7716.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