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0-7-7
实施时间:2010-7-7
法规类型:国债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0年7月16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711”,证券简称为“国债0711”,是2007年7月发行的3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53%,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本息103.53元。
  二、本所从7月8日起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7月1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7月14日本期国债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0年7月7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8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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