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发文标题: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21-9-23
实施时间:2021-10-12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欧亚经济联盟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联盟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二、如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9月23日

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58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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