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发文标题:南京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宁价费[2007]93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07-3-30
实施时间:2007-3-30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市财政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接文后20日内请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在收费场所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费标准的复函(略)
南京市物价局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发文文号:宁价费[2007]93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07-3-30
实施时间:2007-3-30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市财政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接文后20日内请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在收费场所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费标准的复函(略)
南京市物价局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61668.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