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6-8-4
实施时间:2016-8-4
法规类型:债券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6-8-4
实施时间:2016-8-4
法规类型:债券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发行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8月9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2.79%,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6年8月5日,每年8月5日,2月5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26年8月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9日起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质押式回购。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现券证券名称为“16北京04”,证券代码为“140216”,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41216”。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
![关于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uploads/article/20251126/6926b96217a89.jpeg)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63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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