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注会协[2019]64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9-6-26
实施时间:2019-6-26
法规类型:非执业会员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我省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非执业会员(2019年1月1日后批准的非执业会员不需要参加)。
二、年检内容
(一)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二)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5.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6.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我会将根据《登记办法》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三)根据中注协的会协〔2019〕14号文件精神,暂不缴纳2019年非执业会员会费。补年检的非执业会员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缴纳会费至2018年。
三、年检提交材料
(一)2019年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福州市的只需一份,须本人填录并手写签名);
(二)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成绩合格证;
(三)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
(四)会费缴纳凭证原件(补年检会员提供)
(五)根据闽注会协〔2014〕5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凡在我省取得全科合格证书自愿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的人员,自入会起,在规定期限内(自取得全科合格证书4年内),参加年检时免交会费、免予继续教育考核。符合规定的会员,年检提供上述(一)(三)资料和非执业会员证书复印件、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年检及公布时间
(一)年检:2019年7月16日-8月15日(不含节假日),特殊情况顺延;
(二)公布:2019年9月30日前在省注协网站上公布年检通过名单。
五、年检地点
会员应按属地原则在以下指定地点办理年检手续。
福州市: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35号财政办公大楼6层,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电话:0591-87097010
厦门市: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电话:0592-5049452
宁德市:宁德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93-2822726
莆田市:莆田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94-2698966
泉州市: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95-28066962
漳州市:漳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96-2027963
龙岩市:龙岩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97-2212380
三明市:三明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98-8223754
南平市:南平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599-8821820
六、年检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年检单位认真审核年检材料和办理年检事项,于2019年8月31日前填报《2019年非执业会员年检汇总表》 (附件2),务必在“备注栏”填写会员批准入会文件号和全科合格证号;同时将电子表发送邮箱:zc@;
(二)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年检的会员,应向所属设区市非执业会员管理单位提出暂缓年检申请,并报省注协批准后可以暂缓年检。
七、年检注意事项
(一)年检期间原则上暂不办理转会手续;
(二)请尚未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的会员,年检期间按属地原则到指定地点领取;
(三)请尚未完成继续教育的非执业会员抓紧时间完成培训,培训时间截止至7月31日,培训相关事项详见闽注会协〔2019〕41号文件。
如有问题请咨询:会费缴纳0591-87097013;继续教育0591-87097233,0591-87097003;非执业会员年检:0591-87097011、0591-87097010。
附件:
1.2019年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
2.2019年非执业会员年检汇总表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6月26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63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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