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物价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的通知
发文标题: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物价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价综[2011]27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1-12-29
实施时间:2011-12-29
失效时间:2016/12/29 0:00:00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青岛
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综27号附.doc
发文文号:青价综[2011]27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1-12-29
实施时间:2011-12-29
失效时间:2016/12/29 0:00:00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青岛
发文内容:
各处室、检查局、中心: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0〕13号),结合价格行政执法实践,我局制定了《青岛市物价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现予以印发。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65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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