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株洲市荷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区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

  (七)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株洲市荷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株洲市荷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

  三、株洲市荷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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