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金融稳定形势和全区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执行我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引进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统筹推动全区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

(四)依据权限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批预审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
(七)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做好金融稳定工作。
(八)承担瀍河回族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2、区金融服务中心
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
成都号 https://www.cdhao.com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67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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