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教育体育局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拟定全县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县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教育事业。
(三)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统筹管理使用本部门的教育经费,负责教育附加的管理使用。
(四)统筹规划指导各类教育事业,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及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负责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工作。
(六)负责制订全县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八)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和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九)负责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任免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做好系统内的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审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及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指导幼儿园教育、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体育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订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全县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四)指导各乡镇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五)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体育竞赛,举办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制订全县体育竞赛规章制度和计划。
(十六)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全县业余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体育事业经费的计划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搞好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和布局。
(十八)指导体育科研,发展体育教育。
(十九)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十)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及审批。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都号 https://www.cdhao.com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69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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