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标题: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税协发[2019] 59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9-12-12
实施时间:2019-12-12
法规类型: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重庆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渝税协发[2019] 59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9-12-12
实施时间:2019-12-12
法规类型: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重庆
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减轻会员负担,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了《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经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税务师事务所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办公室)反映。
附件: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12月12日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
根据《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为减轻会员负担,结合行业发展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会员会费进行临时减免:
一、单位会员减免办法
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按年度业务收入总额对应的相应档次确定会费交纳标准,对于应缴纳的定额会费超过业务收入总额0.6%的部分予以减免。
二、个人会员减免办法
对于不在税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的个人会员(即非执业个人会员)会费减按每年50元交纳。
三、在实际工作中,为方便会费收取工作,简化程序,对于满足减免条件的会员,在实际缴纳会费时可直接按减免后应交金额收取。
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精神要求,进一步减轻会员负担,为会员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对于2019年度单位会员会费,减免方案的计算比例由0.6%降为0.5%。此次减免期暂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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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71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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