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核实上报2012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的通知
发文文号:甘农牧发[2012]172号
发文部门:甘肃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2-5-8
实施时间:2012-5-8
法规类型: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甘肃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农牧(农业、农林)局(委),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农牧(农业、农林)局(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做好2012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2012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预拨资金已于2011年12月份下达各地。目前,全省小麦、玉米、水稻、棉花、青稞等作物播种已陆续结束,请各县(区、市)财政、农业部门抓紧时间核实补贴作物面积,尽快将补贴资金补贴到农户手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实补贴作物面积。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据实上报的原则,播种结束后,由农户据实向村民小组申报补贴作物种植面积(冬小麦以2011年秋播面积为准,春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及青稞以2012年春播面积为准),村民小组登记造册后分户核实统计,并在村组内按户张榜公示每户实际种植面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由村民小组重新核对调整,再予公示3天。各县(区、市)财政、农业和统计部门共同审核填报《2012年甘肃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实表》,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核准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所在市州农牧、财政局。市州农牧、财政局将辖区内各县(区)核实上报的补贴作物面积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于2012年9月1日前上报省农牧厅和财政厅。当年实际种植面积比上年增加幅度较大的市(州)或县(区),须由县级或市(州)农牧、财政部门在报告中予以说明。
二、据实兑付补贴资金。各地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牧厅转发的《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农〔2010〕9号)、省政府《关于推行惠农政策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意见》和省上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各乡镇(农场)补贴作物面积核实统计结束后,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主要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小麦、玉米、青稞补贴标准每亩10元;水稻、棉花每亩15元。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及青稞五种作物的良种补贴资金全部以现金方式通过“一册明,一折统”直接补贴给种植的农户(农场职工)。
三、搞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各县(区)要鼓励有资质、信誉度好、技术力量强、人员和资金实力雄厚的种子企业,根据去年省上推介的补贴作物品种,建立推介品种展示示范田,建设好良种繁育基地,通过现场观摩等活动,引导农民应用推介良种。要以原(良)种繁殖场为依托,选择群众基础好、生产条件较优的地方建立良种繁育基地或种子繁殖村,落实种子繁育田,加强种子生产田田间管理,搞好去杂去劣和提纯复壮工作,确保种子质量。要积极动员和鼓励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原(良)种繁殖场,做好补贴良种的生产供应工作,尽力提高补贴作物种子特别是小麦种子的统供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靠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良种补贴作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大事切实抓好,周密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农业、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种子、农技、土肥、植保、农机等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附件: 2012年甘肃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实表.doc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71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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