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流程说明

  事项名称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申请条件

  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终端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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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2份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查账征收的纳税人

  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线填写(或上传)对应表单; 

  2.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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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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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2份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核定征收的纳税人)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核定征收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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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2份

  (整体转让在建工程的纳税人)

  整体转让在建工程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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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复印件、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房地产销售明细表

  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报送,整体转让在建工程的纳税人视情况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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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鉴定和证明

  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鉴证的清算项目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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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进行相关成本费用扣除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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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记账凭证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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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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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 起 90 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 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 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 90 日内 办理清算手续。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纳税人办理清算申报之次日起90日内完成清算审核;确需延长审核时间的,应当经主管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结果名称

  安徽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流程说明3.8.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空表).doc安徽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流程说明3.8.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空表).doc安徽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流程说明3.8.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空表).docx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免填单

  结果样本

  安徽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流程说明3.8.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表样).doc安徽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流程说明3.8.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表样).doc安徽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流程说明3.8.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表样).docx

  否

  2次

  三级

  否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38 号)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 6 号)第十六条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6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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