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审批流程受理条件及咨询电话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关于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的相关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审查要点、咨询途径、监督投诉以及常见问题等内容。

  1、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职能介绍:负责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相关事项。事项实施编码为11360000696076408M200010700400001,事项类型为行政许可,办事对象为法人、其他组织。实施机构名称为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处(科)室为石化工业处(挂“江西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牌子),实施主体性质为法定机关,联办机构为无联办机构,办件类型为承诺件。申请期限为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受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9个工作日,数量限制为无。

  2、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具体条款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的,应当填写《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年使用量一并提交相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验,并于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需要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同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3、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对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具有全过程管理能力。2、有健全的监控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3、具备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能力。4、五年内无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记录。【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

  4、办理流程

  预约电话为18070117101。申请可通过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为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石化工业处,接收地址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 下午:13:30 -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时,窗口接收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于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应当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并将申请材料报石化工业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填写不完整的,窗口应当向申请人发放《补正告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应当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不需要实人认证。办理进程查询结果可通过http://www.jxzwfww.gov.cn → “行政审批”模块 → 受理编号查询。办理结果为同意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批复文件。送达方式为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省工信厅窗口,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 下午:13:30 -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窗口次数为1次。

  5、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包括:材料编码为6C921811905744618FE38C58D8C10C39的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申请表,来源渠道为申请人自备,原件份数为1,复印件份数为0,是必备材料,不需要电子材料,形式标准要求为法人代表签字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材料编码为BCD35916070F4892A825904224EBEB8F的企业地理位置及交通图,来源渠道为申请人自备,原件份数为1,复印件份数为0,是必备材料,不需要电子材料,形式标准要求为内容完整,真实有效;材料编码为AFE70D86240740F98D24BD1D66940F39的厂区平面位置图,来源渠道为申请人自备,原件份数为1,复印件份数为0,是必备材料,不需要电子材料,形式标准要求为内容完整,真实有效;材料编码为FDFB971C98A14EF3A0BB828950220A7F的使用监控化学品车间(试验室)工艺流程图,来源渠道为申请人自备,原件份数为1,复印件份数为0,是必备材料,不需要电子材料,形式标准要求为内容完整,真实有效;材料编码为04DFF0DD30504AE18D40F2570EED3E62的所生产产品使用说明书,来源渠道为申请人自备,原件份数为1,复印件份数为0,是必备材料,不需要电子材料,形式标准要求为内容完整,真实有效;材料编码为DA53532A92F543CB845427442D575A90的企业视察前情况介绍,来源渠道为申请人自备,原件份数为1,复印件份数为0,是必备材料,不需要电子材料,形式标准要求为内容完整,真实有效;材料编码为7EB2A3EF405A419D91D4A82802DD6856的车间(试验室)设备平面布置图,来源渠道为申请人自备,原件份数为1,复印件份数为0,是必备材料,不需要电子材料,形式标准要求为内容完整,真是有效。申请材料形式标准为: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清晰。审查要点为:(一)逐项提交各项资料。 (二)申请表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

  6、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为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省工信厅窗口,窗口地址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省工信厅11、12号窗口,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 下午:13:30 -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号码为0791 - 88901527,机构咨询网址为http:///www.jxzwfww.gov.cn。

  7、监督投诉

  窗口名称为中共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窗口地址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西三栋524室,工作时间为夏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 下午:13:30 - 18:00,冬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 下午:13: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号码为0791 - 88916578。

  8、常见问题

  问题为提供的申请表为复印件,答案为详细向企业要求提供一份原件;问题为申请使用的化学品不属于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答案为详细向企业介绍《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监控化学品名录;问题为提供的监控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答案为详细向企业介绍监控化学品规章制度内容和要求。

  基本信息

  事项实施编码

  11360000696076408M2000107004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事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构名称: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处(科)室:

  石化工业处(挂“江西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牌子)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请期限:

  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通过材料精简、流程优化、网上办理等方式,承诺办结时限小于法定办结时限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条款名称

  条款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的,应当填写《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年使用量一并提交相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验,并于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需要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同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对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具有全过程管理能力。

  2、有健全的监控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3、具备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能力。

  4、五年内无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记录。

  【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

  办理流程

  预约

  18070117101

  申请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石化工业处 接收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

  1、窗口接收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于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应当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并将申请材料报石化工业处。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填写不完整的,窗口应当向申请人发放《补正告知书》。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应当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审查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

  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

  结果公开查询:http://www.jxzwfww.gov.cn → “行政审批”模块 → 受理编号查询

  办理结果

  同意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批复文件

  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领取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省工信厅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窗口次数

  1次。利于及时告知材料是否合适,企业及时完善

  办理材料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江西省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审批流程受理条件及咨询电话

  复印件份数

  是否必备材料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形式附件

  形式附件

  备注/材料类型

  6C921811905744618FE38C58D8C10C39

  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法人代表签字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无

  Apply

  否

  BCD35916070F4892A825904224EBEB8F

  企业地理位置及交通图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无

  Apply

  否

  AFE70D86240740F98D24BD1D66940F39

  厂区平面位置图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无

  Apply

  否

  FDFB971C98A14EF3A0BB828950220A7F

  使用监控化学品车间(试验室)工艺流程图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无

  Apply

  否

  04DFF0DD30504AE18D40F2570EED3E62

  所生产产品使用说明书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无

  Apply

  否

  DA53532A92F543CB845427442D575A90

  企业视察前情况介绍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无

  Apply

  否

  7EB2A3EF405A419D91D4A82802DD6856

  车间(试验室)设备平面布置图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内容完整,真是有效

  无

  Apply

  否

  #con8 table a{ color: #2c8dfe; line-height: 30px; letter-spacing: 1px;

  }

  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清晰。

  审查要点

  (一)逐项提交各项资料。 (二)申请表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时间

  电话号码

  信函咨询部门名称

  通讯地址

  机构咨询网址

  政务微博网址

  电子邮箱

  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省工信厅窗口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省工信厅11、12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1-88901527

  http:///www.jxzwfww.gov.cn

  .xzxtj table{margin-top:10px;width: 875px;}

  .xzxtj td{border: 1px solid #b5d1e9;padding:8px;line-height:28px} .tb5{width: 875px;border: 1px solid #b5d1e9;margin-top: 10px; } .tb5 td{border: 1px solid #b5d1e9;font-size: 15px;line-height: 45px;padding-left: 10px; } .td-title3{background-color: #ebf6fd;width: 100px;color: #0059c1; }

  监督投诉

  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时间

  电话号码

  信函投诉部门名称

  通讯地址

  中共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西三栋524室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1-88916578

  常见问题

  问题

  提供的申请表为复印件

  答案

  详细向企业要求提供一份原件

  问题

  申请使用的化学品不属于第二类监控化学品

  答案

  详细向企业介绍《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监控化学品名录。

  问题

  提供的监控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

  答案

  详细向企业介绍监控化学品规章制度内容和要求


成都号 https://www.cdhao.com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72365.html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