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注会协[2011]20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1-4-29
实施时间:2011-4-29
法规类型:执业人员管理,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经我会教育培训委员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
附件:《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2011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贯彻《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文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五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我会根据中注协2011年度培训工作的计划和重点,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培训工作计划。今年我会在继续贯彻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的基础上,以国办发56号文件精神为核心,并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中注协“五代会”精神,全面开展全省培训工作。根据行业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培训机制创新,强化服务理念,改进工作方式,着力提高行业培训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 培训形式
2011年我会培训工作仍然以中注协培训为主导、省注协培训为基础、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为补充的三级培训体系,分人员、分层次、有步骤的开展各类培训。培训形式主要有远程班、面授班与事务所内部培训班等,远程班计划在福州、厦门、泉州举办4期,面授班中的主任会计师培训班将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项目经理以上注册会计师面授班将与我省周边省份联合举办;另外,我会还将举办2期《执业准则》培训班(即收看由中注协统一组织录制发行的执业准则培训光盘)。2011年培训班的计划安排详见附件,具体培训时间与地点以正式文件为准。
二、 培训内容
按照中注协《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全国培训方案>的通知》(会协[2011]24号)要求,今年培训内容以《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以下简称“执业准则”)为重点,除了举办二期《执业准则》远程培训班外,我会还将举办二期收看中注协统一组织录制发行的执业准则培训光盘的培训班,同时组织事务所内部自学并由省注协统一集中组织考试,确保每一位注册会计师能够轮训一遍。此外,从注册会计师执业实际要求出发,针对提升管理能力与胜任能力性质的需求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主任会计师面授班培训内容主要以提高企业执行能力、管理沟通与谈判以及领导智慧与谋略等;与兄弟省联合举办的项目经理以上注册会计师面授班,培训内容主要是职执业准则、增值税的纳税评估以及中小企业审计工作底稿等,力求培训更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以达到更好的培训效果。
三、 培训管理
2011年我会将继续加强培训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考试、考核制度,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和培训纪律行为的学员,协会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的有关规定,采取谈话提醒、强制培训、公开通报批评、在协会网站上公布名单以及扣减或不予计算培训学时等一系列措施予以行业惩戒处理,以杜绝此类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培训质量。
四、 事务所内部培训管理
凡是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应于举办培训班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省注协(内容含培训班的时间、地点、培训内容),以便我会进行培训监督和组织考试;12月10日应前将当年的培训总结、实际培训人员名单、考勤表和培训教材等报送省注协备案。凡需参加外地总所举办的事务所内部培训的分所,应于参加培训前15个工作日向我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需提交总所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文件(即为总所所在地省级注协的批文)、培训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参加总所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名单等材料,如无事先提出申请,自行参加培训的,我会不予确认学时。
对于今年参加事务所内部组织自学《执业准则》并通过统一考试的注册会计师,我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确认一定培训学时,具体另行通知。
五、 非执业会员培训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规定,非执业会员每年的继续教育累计学时不少于40个学时。今年我会将与国家会计学院合作,举办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此外,我会还将举办一期高层次的非执业会员面授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与地点以正式文件为准。
附件一:2011年度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班时间安排
附件二:2011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74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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