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鄂政办电[2017]9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7-1-22
实施时间:2017-1-22
法规类型:国土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湖北
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1月20日晚7∶20许,南漳县城关镇便河村一农家乐餐馆后侧突发山体崩塌,造成多间房屋坍塌,多人伤亡。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现就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本次地质灾害事故血的教训,认清地质灾害的隐蔽性、突发性和危害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地质灾害无小事、群众生命安全是天大的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地毯式查隐排患。针对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制定具体避险、除险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地质灾害发生,最大程度的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大巡查、大排查,特别是可能存在隐患的城镇、医院、学校、集市、旅游景区等人员集中地,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以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大型矿山所在地等,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后患。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点要登记造册,纳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网格责任人、管理员、协管员、专管员“四员”,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应急预案及管理警示牌等。针对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作为重点巡查对象,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想方设法捕捉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及时预警。对可能发生险情的重大隐患点,各地须及时组织受威胁居民及其他相关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组织避灾疏散。一旦出现地质灾害情况,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瞒报、漏报、迟报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严肃追责。
三、强化领导,加强协作,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把各项防治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等防治工作。气象、水利、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商制度,及时汇总气象、水利信息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提醒公众,特别是受威胁对象。各级救援机构要做好防灾应急技术力量和设备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有效处置。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过程中,要向相关人员普及识灾辨灾、临灾避险知识,提升人民群众面对地质灾害时的自救和互救能力。特别是向受威胁居民宣传“怎么防、怎么躲”等相关基础知识,最大程度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74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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