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民政局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承办行政区划有关工作,负责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六)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落实。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执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负责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结合业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天津市津南区民政局

  (九)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办公室

  2、社会救助科

  3、社会治理科

  4、社会事务科

  津南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华

  主管工作: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津南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闻俊杰

  主管工作: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慈善、社会捐助、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婚姻、儿童收养、殡葬管理、儿童福利、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等工作,分管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养老服务中心、区救助管理站)、区殡仪事务中心(区怡静园管理所)。

  津南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俊琴

  主管工作:负责党务、人事、纪检、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法制、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信访、绩效考核、内部督查督办、行政、群团和统战工作、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城乡社区建设与治理、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志愿服务、公益项目创投、社会工作、行政区划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社会治理科、区颐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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