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农业农村局
(四)指导全县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棉、油、菜、水果、肉、蛋、奶、蜜、渔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县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县级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县级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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