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是企业群众办事的常来之处。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在已建成73个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基础上,在清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人大代表联系服务平台,旨在把代表履职地点前移,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架起一座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更好增进民生福祉,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助推“四个清新”建设。

  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我区政务服务大厅水平,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2022年5月23日上午,清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在一楼设立了一个特殊的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主要是协调解决办事群众在大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不能顺利办理的问题。“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直接由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轮流坐班,接待群众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诉求并及时处理。窗口承诺一般问题当天办结,难办问题5个工作日内反馈。同时,成立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进驻部门首席代表为成员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专班小组,共同研判疑难诉求和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并在承诺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群众。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设立旨在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全面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力争让每一个来大厅办事的企业、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清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将“办不成的事”作为为民服务、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的一面“镜子”,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中,担当起优化我区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的光荣使命,推动改革持续完善,让政务服务更懂民意、更贴民心,以展现政务服务人的时代担当,持续擦亮清新政务服务品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

  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

  综合政务服务事项在区级大厅的实施。 

  (三)协调审批职能部门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推

  进协同审批,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组织联合审批。 

  (四)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有关审批事项和人员管

  理、考核工作;受理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

  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对政务服

  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区、镇、村(居)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助

  制定和监督实施区政务服务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

  务规范。 

  (六)承担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中的

  违法、违规及违纪行为,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秩序。 

  (八)协助推进全区数字政府大数据建设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信息中心机房、政务外网等信息化基础设

  施的建设维护。 

  二、部门机构设置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是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服务

  数据管理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级。内设机构 4 个,

  分别为办公室、政务服务股和效能促进股、数据资源和运维技术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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