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的通知

发文标题: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会协[2021]88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21-11-2
实施时间:2021-11-2
法规类型:行业管理,资产评估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重庆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鼓励和引导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积极开拓业务领域,提高执业质量,业务做精做专,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促进执业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鼓励政策(修订)》及《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实施暂行办法(修订)》(渝会协〔2017〕61号)的要求,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以下简称“协会”)决定组织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2021年鼓励政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一)拓展业务领域
  执业机构在2020年7月1日-2021年8月30日之间完成的属于协会鼓励的业务项目,并愿意将实施的技术方法、程序、涉及的专业知识问题、收获体会、可借鉴的内容等事项以书面的形式在行业中展示,具有示范和领先作用的项目应当符合《2021年行业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附件1)的要求。
  (二)提高执业质量
  执业机构在2020年7月1日-2021年8月30日之间承接的服务项目满足执业质量优秀且具有一定技术难度或社会影响的,并愿意将实施的技术方法、程序、涉及的专业知识、收获体会、可借鉴的内容等事项在行业中展示,具有示范作用的。
  (三)业务做精做专
  执业机构通过自身的核心优势,突出服务特色,在开展非传统业务时,擅长某一领域业务,且技术实绩突出,在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其中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非传统业务收入占该机构全部收入比重超过50%,评估机构2020年度评估非传统业务收入占该机构全部收入比重超过30%的。
  (四)研究专业课题
  执业机构在2020年7月1日-2021年8月30日之间完成的行业专业技术课题研究,已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并愿意将研究报告在行业中展示,具有实践意义的。
  三、提交材料
  (一)拓展业务领域
  1.书面申请。申请格式见《行业“拓展业务领域”类鼓励申请书》(附件2)。
  2.申请事项符合鼓励条件的说明。
  3.申请事项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业务报告、业务约定书、发票等。
  4.拟展示的方式和相关材料。
  (二)提高执业质量
  1.书面申请。
  2.项目说明。
  3.申报项目的业务报告工作底稿。
  4.拟展示的方式。
  (三)业务做精做专
  1.书面申请。
  2.申报事项符合业务做精做专鼓励条件的说明文件,包括相关工作的总结,包括擅长的业务领域和业绩、做精做专应具备的专业素质、经营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等。
  3.申报事项符合业务做精做专鼓励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业务清单、收入汇总表等。
  (四)研究专业课题事项
  1.书面申请。
  2.研究报告。
  3.研究报告的说明。
  4.拟展示的方式。
  上述申报事项需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纸质材料一份,并附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的质量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请申报的执业机构认真对待。
  四、其他事宜
  (一)每个执业机构申报“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执业质量”和“研究专业课题”的项目每项不超过3项。
  (二)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协会联系。
  联系电话:代成艳,63118214
  电子邮箱:349334437@
  纸质件邮寄地址:重庆两江新区湖霞街6号重庆财政学校B区重庆市注协(评协)501室。
  附件
  1.2021年行业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
  2.行业“拓展业务领域”鼓励申请书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1月2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1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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