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第四届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和推荐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文标题: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第四届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和推荐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会协[2014]89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4-7-30
实施时间:2014-7-30
法规类型: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重庆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按照《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协会秘书处起草了《第四届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执业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秘书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予以印发,详见附件一。
  请各执业机构按照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推荐方法、推荐名额等要求,填写《第四届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并于2014年8月15日前将推荐表盖公章后送协会综合部。
  联系人:赵伟伟
  联系电话:63118450
  附件1:第四届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doc
  2、第四届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第四届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和推荐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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