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产教融合型企业教育费附加抵免操作说明
申请条件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可按《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终端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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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无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
无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免填单
结果样本
无
否
0次
四级
否
办理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24号)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综〔2019〕601号)
鸿海财税http://www.exubo.com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2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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