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6-7-13
实施时间:2016-7-13
法规类型:债券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6-7-13
实施时间:2016-7-13
法规类型:债券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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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7月15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172”,证券简称“新疆1614”,票面利率2.6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7月13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uploads/article/20251230/69538cca1960d.jpeg)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2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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