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本市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本市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会协[2013]48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3-6-26
实施时间:2013-6-26
法规类型: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3]37号)和《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沪会协[2012]36号)的规定,本市将于7月中旬起开展2013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本次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2013年的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以继续贯彻落实会计、审计准则体系,提升行业整体执业质量为目标,推动事务所进一步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提升系统风险防范能力,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自律管理,帮助、教育、督促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水平,从而提高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素质。
  二、检查对象
  2013年事务所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的对象主要是:
  (一)部分新批准设立的事务所(成立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二)有涉嫌采取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或反映执业质量问题较多的事务所;
  (三)5年中尚未被检查的事务所;
  (四)协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情形的事务所。
  事务所检查名单另行公布。
  三、检查内容和范围
  (一)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中注协关于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积极倡导风险导向理念,采用风险导向的检查方法,着重加强对事务所的风险系统的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情况。重点关注事务所与质量控制相关的系统风险,对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作出评价。
  2.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况。重点关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公约执行情况;
  3.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执业准则的情况,重点关注:一是否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风险评估和审计计划是否存在流于形式的情形。二是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领域和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是否进行了有效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三是对所有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是否实施了恰当的实质性程序,程序的执行是否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形成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二)检查范围
  检查业务报告的范围以2013年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为主,必要时可以延伸至以前年度。同时,加强对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受到投诉举报以及高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业务报告的检查。
  四、检查人员
  本次执业质量检查人员主要由本会第三批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和协会工作人员组成,并根据检查工作需要,酌情聘请其他具有专业特长的注册会计师参加。
  五、组织自查
  为配合本次行业执业质量检查,请各有关事务所对照上述检查内容,组织对本所2013年出具的业务报告进行认真自查,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各事务所应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记录和总结,以备本会对事务所有关自查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复核。
  特此通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6月26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本市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83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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