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马村区商务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相关促进政策。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区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协调、对接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组织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商务领域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区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落实行业标准,推进全区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区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区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区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区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焦作市马村区商务局

  (十一)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二)执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区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牵头推动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落实;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

  2、市场体系秩序及行政事项股

  3、贸易服务与商务领域政策法规股

  4、投资与经济合作服务股(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

  5、综合流通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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