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批复

发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批复
发文文号:桂财税[2014]20号
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4-9-5
实施时间:2014-9-5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广西
发文内容

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方税务局          民政厅
  2014年9月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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