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遵义市委、遵义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赤水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

  (二)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含省驻赤机构、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下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督办营商环境相关投诉、举报,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统筹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规划建设和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市级有关部门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进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受理投诉、举报及办理等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六)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责调整。将市经济贸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指导、规划和统筹协调等职责,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的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职责划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将市投资促进局的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相关职责调整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管理。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代管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二、领导班子

  (一)陈淑梅: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金贵钢: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周本文: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赤水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四)李小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330031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档案、后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创文、民族宗教、卫生健康、乡镇挂帮、应急处置、意识形态、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二)业务股。(联系电话:0851-23300302)

  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信息编发、政务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的规划建设和指导协调,统筹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三)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51-23300310)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检查、考评,研究拟订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部门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计划、意见和措施,监督检查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及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建议;负责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重大问题追责问责有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专项检查,受理和转办、督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绩效考核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特邀监督员选聘、联络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机构地址:赤水市市中城工大道国投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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